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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度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通知

发布:2016-04-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通知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举行2016年度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通知
  2016年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MHK考试)将于5月7、8日在我校(伊犁师范学院)如期举行。其中5月7日为口语考试,5月8日上午为MHK三级笔试、下午为MHK四级笔试考试。
  MHK考试为国家级考试,考试材料为国家机密材料。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有效证件指: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迟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过程中,禁止考生离开考场,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入场。
  为确保考试正常进行,我校将在7日晚19:00(京时)至8日上午18:00(京时)对惠远楼、崇德楼进行封楼。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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