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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6-05-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办发〔2016〕30号)要求,自治区积极协调低空(无人机)产业,开发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现将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招聘岗位770个(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向社会发布自治区开发的企业岗位,便于高校毕业生自主选择。
  二、报名条件
  (一)2010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母语非汉语高校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四)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三、各县(市)、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情况审查,并做好报名人员相关档案资料留存;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户籍审查。
  四、各县(市)、开发区人社部门于6月3日前将《企业岗位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大学生培养办。
  联 系 人:薛仁军
  联系电话:2121658
  QQ邮箱: 1074596581@qq.com
  附件:1.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招聘岗位表
  2.报名表
  3.企业岗位报名汇总表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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