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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对象是哪些人员?

发布:2017-07-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新疆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对象是哪些人员?
  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考指南暂未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根据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为考生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1.新疆户籍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高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服务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服务满16个月及以上)。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包括选调生、选派大学生、选派留疆战士、南疆乡镇招录内地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8.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上述第2项人员,可报考职位为新疆户籍(生源)或面向全国的职位;第3项人员既可以报考面向本类人员专项职位,也可以报考新疆户籍(生源)和面向全国的职位;第4-7项人员既可报考关系人所在户籍地(驻地)的职位,也可报考新疆户籍或面向全国的职位。
  面向全国户籍招考的职位详见《职位表》。
  报考面向工人专项职位的,是指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面向农牧民专项职位的,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其他涉及新疆户籍、服务期限、婚姻状况和工人、农牧民从业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6年3月20日(含当日,下同)。
  注: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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