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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发布:2017-07-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及报考指南暂未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根据2017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为考生整理如下,供考生参考。
  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三支一扶”人员计划项目的,须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的,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提并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核。
  注:2018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要求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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