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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特岗教师: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发布:2018-04-04 10:36: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教师招聘,对于法律法规的考察还是占有一定比重的,所以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重点把握高频考点,高频法律法规。其次配合相应习题才能够更好的完成教师招聘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察频率比较高,更多的主要是以单选题目的形式来考察大家。
  一、时间地位
  时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地位:我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关于教师的单行法律。
  二、教师权利地位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就是教育教学权,老师有权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也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义务。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就是科学研究权,老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就是指导评价权,老师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就是获取报酬权,就是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就是民主管理权,老师可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就是进修培训权,老师可以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
  三、考题再现
  1.李老师兢兢业业,每次都会细心的评价学生作业,体现了( )。
  A.教育教学权 B.进修培训权 C.指导评价权 D.民主管理权
  1.【答案】C。解析:教师有权力并且可以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题目中体现的是指导评价权。故本题选择C。其他选项均为干扰选项。
  2.下列权利中属于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是( )。
  A.教育教学权 B.进修培训权 C.指导评价权 D.科学研究权
  2.【答案】A。解析:教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是教育教学权。故本题选择A。其他选项均为干扰选项。
  关于关于教师招聘法律法规知识点而言,大家主要掌握重要知识点法条即可,同时注意一些相近或者相似法条的区分。最后要注意的是一些细节的区分,尤其是法条中会有很多关于数字类的法律,所以需要大家细心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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