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喀什地区招聘幼儿园支教志愿者和塔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变更公告
2018新疆喀什地区招聘幼儿园支教志愿者和塔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变更公告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关于喀什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支教志愿者和塔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变更的公告
现将公开招聘幼儿园支教志愿者和塔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原招聘条件中“普通话水平:熟练使用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母语为汉语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非汉语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改为“普通话水平:熟练使用和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母语为汉语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没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的,具有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也可报考。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教师招聘岗位表》,于8月16日—17日携带本人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普通话证(或MHK证书)及毕业证原件到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喀什西域大道光明路6号)进行资格审查并递交政审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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