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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伊吾县公安局招录协警人员公告(30名)

发布:2018-08-27 19:33: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新疆伊吾县公安局招录协警人员公告(3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直至招录完成为止。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伊吾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伊吾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警务室、便民警务站建设,充实基层维稳力量。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公安便民警务站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新公传发﹝2017﹞6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取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募30名协警工作人员。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就近”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及对象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体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驼背、无直系精神病史、无重听、无色盲;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高: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含165厘米)、女:身高155厘米以上(含155厘米);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体表无纹身、明显疤痕。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对象
  1、面向全国;
  2、公安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优先招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曾被治安处罚的;
  (6)、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组织或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的;
  (7)、已到企业就业人员,目前参加企业订单培训人员。
  三、招募人数
  计划招募协警30名,民汉不限,男女比例:男性27名,女性3名。
  四、招募程序
  此次公开招募协警工作人员按照政审、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直至招录完成为止。
  2、报名地点:伊吾县公安局三楼305办公室。
  (二)政治审查
  参加报名人员请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2018年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警政审表》并提交县公安局。政审不合格或出现空缺不能参加报名。
  (三)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直接携带报名表、政审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伊吾县公安局一楼大厅。
  纪律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伊吾县公安局信息栏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在伊吾县公安局信息栏公布面试成绩。(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录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1、100米跑;
  2、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
  3、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伊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经以上程序最终合格人员入围,并在伊吾县公安局信息栏公示,最后进行聘用。
  五、招募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按规定下达招募通知。
  2、考生根据相关部门通知,持相关材料到指定部门报到。
  3、招聘协警人员工资月平均收入4925元左右,年收入约59100元,交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险;所有协警参加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增加100元工龄补贴。
  六、监督与纪律要求
  1、县纪检委、县人社局对招募工作全程监督。
  2、参加招募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笔试、面试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
  4、对违反招募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
  七、其它
  1、本《公告》由伊吾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县公安局 :0902-6722066
  县纪检委: 0902-6721382
  县人社局:0902-6721737
  
  点击下载>>>
  2018年哈密市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
  2018年哈密市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政审表
  哈密市伊吾县招录协警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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