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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办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名)

发布:2019-04-11 18:31: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新疆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办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30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机关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拟选调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5名。不设具体职位,在兵团党委网信办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统筹安排职位。
  二、选调对象
  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选调省市县(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副处、正科级干部(任职3年以上);具有网络安全、信息化、网络传播、网络舆情管控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 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之后出生);
  6.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具有《公务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兵团胡杨网站(http://www.huyangnet.cn/)下载《2019年兵团党委网信办面向内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以下相关材料,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发至兵团党委网信办综合处(传真:0991-2896443;电子邮箱:btwxb01@163.com)。
  3.2019年5月1日至5日,由兵团党委网信办会同兵团党委组织部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最终笔试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4.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到笔试地点(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两张2寸蓝底证件照;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笔试及面试
  2019年5月下旬,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40分,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疆工作的意向等;结构化面试占60分,主要测试个人素质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面试考官5-7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招录部门在省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招录部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被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录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通过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兵团考试信息网站、兵团胡杨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2019年6月,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已选调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和进疆报到的交通费,按照同级公务员出差标准给予报销。
  五、保障政策
  选调干部在住房、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保障,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兵团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兵团党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兵团党委网信办综合处:0991-2899083,2896443(传真)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除休息日)
  附件: 2019年兵团党委网信办面向内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兵团党委网信办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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