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公告
2017新疆妇幼保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公告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考察工作安排公告
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环节已结束,现将报考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环节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事宜
(一)体检合格人员须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
(二)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考察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于考察政审期间工作人员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二)体检合格人员请下载《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A4双面打印),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因填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拟录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019年05月10日前将考察表交于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考察组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991-852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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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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