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1名)
2019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1名)已公布,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5月15日-5月20日,每日10:30-19:30。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富蕴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要求,落实法官办案团队建设需要,确保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富蕴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1人,其中汉语系12人、哈萨克语系9人。
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律、计算机专业优先。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富蕴县人民法院在职干警及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12.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富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5月15日-5月20日,每日10:30-19: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富蕴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楼招考办公室。
地址:富蕴县文化西路15号。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自行从富蕴县党建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富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和《富蕴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2份,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5月25日-26日,每日10:00-19:30)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分为面对面理论考问环节、书记员基本技能测试环节,理论考问环节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技能测试环节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3.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记,理论考问环节、技能测试环节分值各占50%。理论考问环节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5月29日-31日)
1.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 体检当日由富蕴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6月1日-2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录用。(6月3日-6月7日)
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通过在富蕴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楼书面张贴公示,同时在富蕴县党建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6月10日-6月12日)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富蕴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内容为院内规章制度、审判流程软件应用、案卷装订及保密规定等。
培训结束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富蕴县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906-8728006、8728018、872800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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