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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

发布:2019-06-13 16:01: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新疆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商贸经济学校(原自治区物资学校)是198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财经类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隶属自治区商务厅管理。全额事业编制66名,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人,占76.6%。
  学校主要承担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的学历教育,同时也是新疆商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合作单位,承担着商贸、饭店、物流、营销、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多种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是以培养面向现代物流、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先后承办了2018年、201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取得2018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一等奖和二等奖,学校代表自治区参加了201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取得全国三等奖。在2019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现代物流综合作业赛项取得了包揽前两名的佳绩。
  学校2017年荣获“金飞马”最受物流行业欢迎的院校,荣获“2017年中国职业院校物流&电商专业竞争力排行榜---中职学校物流专业竞争力100强”的第36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者需MHK达到四级乙等以上水平或者普通话水评试二级乙等级以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按照招聘计划表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4年6月13日后出生);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类别参考国家教育部有关目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3882/201209/t20120918_143152.html)。
  四、报名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21日(共7个工作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6.网络报名缴费时间:
  2019年6月13日10:30--2019年6月21日18:00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9年6月25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1.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国家教育部有关目录(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3882/201209/t20120918_143152.html),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新疆商贸经济学校 联系电话:0991-3836514
  1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
  2.笔试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时,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一式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新疆商贸经济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地点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的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报送商务厅审核后,由自治区商务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七、面试
  1.面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
  (1)试讲(60%):①教案: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②课堂教学: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③答辩:主要考察知识面、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者优先。
  (2)结构化面试(40%):主要考察应聘者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2.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中性笔,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报送商务厅审核后,由自治区商务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
  6.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联系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含复查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派出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商贸经济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议,并报送商务厅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自治区商务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商务厅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
  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商务厅人事处指导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0991-2865952,商务厅人事处0991-2864639。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新疆商贸经济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3.自治区商务厅所属新疆商贸经济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下载)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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