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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20名)

发布:2020-07-16 10:58: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新疆职业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20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18:00至7月21日24:00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字〔2020〕3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历史和深厚文化积淀的区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62年,随着新疆现代工业门类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工人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文化素质,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创办了新疆职业大学的前身——新疆职工业余大学。1991年,学校更名为“新疆职工大学”。2000年,与新疆商业技工学校合并后更名为“新疆职业大学”。2005年,新疆蒙古师范学校并入后逐步形成了高职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办学层次并存的综合办学格局。
 
  建校58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目标宗旨,把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累计培养了5万余名扎根边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以来,学校努力提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经过努力,学校的办学规模逐年增加、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1年,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2013年,被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5年,成为国家教育部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成功申报为自治区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逐年稳步提升。
 
  学校为厅(局)级事业单位。现有北京路校区、友好校区、巴州路校区三个校区,设有九个学院、一个教学部和四个教育研究中心。
 
  面向未来,新疆职业大学将继续坚持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积极推进应用型本科教育和职业培训。坚持“人才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推进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为立足新疆、面向行业企业和基层、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符合岗位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职业大学纪委
 
  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785316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三级甲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并熟练掌握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13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13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采用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和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同步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新疆职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18:00至7月21日24:00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3.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991-3079239??
 
  联系邮箱:xjzydxrsc@163.com
 
  4.报名需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身份证扫描件;
 
  (3)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4)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的扫描件;
 
  (5)MHK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如有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欢迎提供扫描件作为参考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6.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专业参照目录: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
 
  8.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9.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2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上发布。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1)2001-2009岗考核采取网络试讲考核的方式进行。网络试讲考核当日,经确认放弃网络试讲资格的,不再递补。
 
  (2)2010岗考核采取网络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网络结构化面试当日,经确认放弃结构化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考核内容
 
  (1)网络结构化面试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组织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网络试讲考核内容
 
  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能力、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2001-2009岗位考核成绩=网络试讲×100%。
 
  ????2010岗位考核成绩=网络结构化面试×100%。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算得出考生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主考官、监督员在成绩单上签字后,当场宣布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3)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4.心理测试
 
  (1)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参加心理测试或有重大心理问题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考核内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套测试题,通过考生给出的答案,了解考生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
 
  5.试工
 
  2001-2009岗位不进行试工。
 
  2010岗位需按网络结构化面试成绩1:1比例确定进入试工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
 
  试工考核时间为4周。试工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工环节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网络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络结构化面试、网络试讲成绩、试工人员名单将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xjvu.edu.cn)公布。
 
  (四)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上予以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
 
  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http://www.xjvu.edu.cn)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职业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载)
 
  附件2: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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