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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面向社会招聘简章(10人)

发布:2020-09-29 23:16:1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新疆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面向社会招聘简章(10人)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新疆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面向社会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经克州党委、克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州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的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人。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5.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岗位设置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包含当日);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全州范围内已被聘用的自治区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3.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限考期未满的人员;

  6.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它事业单位考试拟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2020年10月1日。

  (二)报名要求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日—10月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30-19: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联系人:蔡惠,联系电话:14709086099。

  2.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2020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具体专业及专业类设置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其毕业证书的专业全称和类别如实填报。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双专业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辅修第二专业具有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可用辅修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报考。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7.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目40元。

  8.考试人员于2020年10月9日上午10:30-13:00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领取准考证。

  9.职位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10.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招聘信息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报考人员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卷面总分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70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常识部分(政治、经济、法律常识,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医学基础知识》科目测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临床综合知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等,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总成绩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及以上、2年的满16个月及以上),笔试总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已满但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不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围面试人员,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要求

  笔试由克州卫生健康委、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与考试无关用品不得带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公布。笔试成绩于2020年10月13日起查询,报考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1)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的10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考试下一环节。

  (2)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0元面试费于10月14日上午10:30-13:00到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克州卫生健康综合楼一楼大厅招聘工作报名室,阿图什市站前路12号),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并发面试通知单。

  根据面试确认情况如有自动放弃的,可根据岗位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或调剂;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与克州疾控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克州卫生健康委、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组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8日(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面视结束时当场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30开始,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并携带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会同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2020年10月20日10:30以后到达体检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克州卫生健康委与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和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可进行调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考察由克州卫生健康委和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人进行。考察时间定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15日。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

  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对考生毕业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调取审查。

  考察结束后,统一将考察结果报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确定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体检合格人员从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公布的简章,下载填写《2020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考察表),按照考察程序进行考察。

  (八)公示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2日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www.xjkz.gov.cn),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1月23日到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报到上岗,并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间不能调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各类虚假证件或相关证明及考试舞弊者,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908—4222635(克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18997698121(克州纪委监委驻州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908—422251419990495868(克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点击下载>>>

  2020新疆克州公共卫生防疫消杀所招聘一览表.xls

  2020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xls

  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2020年克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克州卫生健康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kz.gov.cn/P/C/50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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