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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公务员考试哪些情况构成“回避关系”?

发布:2021-04-15 16:11: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新疆公务员考试中明确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为此,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大家科普哪些关系是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免大家在报考时“走弯路”。

  公务员考录对公务回避的规定?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注:以上政策来源于2020新疆公考政策,最新政策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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