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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民政局招聘公告(59人)

发布:2021-12-14 09:00: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民政局招聘公告(59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至12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2021年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民政局招聘公告(59人)
 
  根据民政工作需要,泽普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聘用村级民政协理员、34名福利机构护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聘用制25名聘用村级民政协理员、34名福利机构护理员,各岗位要求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泽普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协理员、护理员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村级民政协理员职责:
 
  1、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党的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精准落实,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受理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申请,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查。
 
  3、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两项补贴核实、发放工作。
 
  4、做好县、乡(镇)民政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护理员职责:
 
  1、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2、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3、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
 
  4、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协理员条件:
 
  1、泽普县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社会工作、民政管理等专业人员优先。
 
  护理员条件:
 
  1、泽普县户籍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2、能够为老人、儿童提供生活照料、饮食起居、安全保护等各项服务者优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协理员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村级民政协理员组织笔试、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福利机构护理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至12月1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节假日正常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报名地点:泽普县民政局三楼地名区划办公室。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21年泽普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民政协理员、福利机构护理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若报名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由他人代为填写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语种:所有考生笔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国语)答题。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2:30,泽普县民政局。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领取。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1:3比例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开考前一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村级民政协理员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语)答题;福利机构护理员要具备一定的国语水平,可进行简单的沟通交流;
 
  3、入围面试人员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由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泽普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协理员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护理员成绩计算:面试成绩100%。
 
  (六)体检
 
  组织体检和标准:
 
  1、入围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应安排当场、当日复查,对非当场、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安排次日复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考生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政治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条件笔试、面试、体检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公示栏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工资待遇及保障
 
  (1)拟招聘人员为聘用制村级民政协理员、福利机构护理员(性质为签订合同制)。福利机构护理员不享受绩效奖金,其他与协理员工资同等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按照学历和工作成效、服务对象等因素,结合经济水平发展情况,按照2000-2800元(含五险)发放工资待遇。同时,根据聘用期限,进一步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两年。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简章》公布考试招聘信息将通过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泽普县民政局公示栏、泽普县政府人民政府网(http://www.xjzp.gov.cn/)发布。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公告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及时来(返)喀,以免耽误考试。逾期未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3、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不服从招聘单位、本县防疫工作安排和喀什地区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政策解释
 
  1、本公告由泽普县民政局解释;
 
  2、有关考试等具体事项可向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泽普县民政局咨询。
 
  咨询电话:泽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8-8255862;泽普县民政局:0998-8246241、8247198
 
  附件:
 
 
  泽普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zp.gov.cn/P/C/159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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