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温泉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关于选聘温泉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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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温泉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正文
关于选聘温泉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温泉县司法局拟在全县范围内聘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一、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选定范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人、企业负责人或职工、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定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一定的政策、法律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监督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3.热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广泛联系群众,确保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4.具有温泉县户籍或者在温泉县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十八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内容
1.应邀参与温泉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及时掌握最新法律法规、惠企惠民政策以及行政执法改革措施;
2.向温泉县司法局反映发现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法行政执法行为;
3.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应邀参与温泉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4.就温泉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5.其他与行政执法监督相关的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0日至4月15日。
五、报名方式
推荐或报名义务监督员请如实填写《温泉县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报送或邮寄至温泉县司法局(三峡东路5号),电子版发送邮箱154145126@qq.com。
联系人:耿双娣、巴音花
联系电话:0909-8224628
文章来源:http://www.xjwq.gov.cn/info/1016/402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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