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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策勒县招聘50名社区人员公告

发布:2017-04-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新疆策勒县招聘50名社区人员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2日-4月27日。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策勒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策勒县阳光小区旁政府2号综合楼一楼,联系电话0903-6712984)。《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自治区党委近期维护稳定的系列决策部署、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新疆策勒县招聘社区人员5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结合策勒县社区工作实际,经县委研究决定,为部分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备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目前在策勒县工作的疆内选派干部、内地高校毕业生、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文化程度;
  3.街道党(工)委推荐的优秀公益性岗位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中专文化程度。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地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8)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在街道社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考虑;
  6.户籍、性别、族别不限,年龄原则上在18—30周岁之间(即:1986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街道社区、推荐的优秀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户口簿记载为准。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报考职位
  报考职位为策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取得HSK6级及以上考生,需提供HSK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是疆内选派干部、内地高校毕业生、选调生、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配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配偶工作单位证明。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22日—4月27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策勒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策勒县阳光小区旁政府2号综合楼一楼,联系电话0903—6712984)。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自治区党委近期维护稳定的系列决策部署、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3)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评定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HSK6级及以上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汉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革命烈士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子女,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在策勒县街道、社区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此类人员在报名时需携带色日克街道、固拉合玛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符合上述情况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4月29日—4月30日。具体时间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汇总确定后在策勒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l.gov.cn/)、策勒县党建网(http://clx.xjkunlun.cn/)公布。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5月2日—5月3日
  面试地点:以公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3.面试要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官从有资质的考官中抽签确定,不得随意指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加试面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5月4日—5月5日。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策勒县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并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策勒县委组织部领取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策勒县委组织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时间:5月6日—5月7日。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公安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体检后2天内登陆策勒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l.gov.cn/)、策勒县党建网(http://clx.xjkunlun.cn/)下载填写《2017年策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报送策勒县委组织部(基层办)。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策勒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l.gov.cn/)、策勒县党建网(http://clx.xjkunlun.cn/)网站公示5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审核无误后,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策勒县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策勒县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优秀,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策勒县委组织部、色日克街道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按照不同学历可享受4000至5000元之间的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入编后可连续计算工龄及缴费年限;
  2.聘用满三年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可享受正常调资待遇;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4.在工作岗位表现优异者,在今后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入编后,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策勒县委组织部:6712808,联系人:周晗。
  策勒县人社局:6714505,联系人:蔡玮。
  (二)监督电话。
  策勒县纪检委:0903—6712169。
  五、相关事项
  1.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聘的主要费用包括:面试、笔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面试费用40元,笔试费40元,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策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正式通知为准。
  7.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问题,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确定,本《简章》由策勒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策勒县委组织部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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