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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简章

发布:2017-05-0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简章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5月11日。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简章
  为更好的做好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充实和加强学校后勤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经县委政府批准,在县域内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共60名。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
  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6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二)热爱教育工作,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户籍不限。
  (四)男性,年龄在18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六)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至5月11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
  3.报名联系人:刘志勇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体能测试费40元,合计55元。
  6.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3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报名表》。
  7.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1日,布尔津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
  (二)体能测试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入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5月12日北京时间10:00。
  2.体能测试地点:县体育馆。
  3.保安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立定跳远,每项50分,总分100 分。
  4.体能测试分数标准使用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已离岗代课教师在此次招聘中报考给予政策倾斜,在总成绩中加10分。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2017年5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在县医院。
  (四)政审(2017年5月16日)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2017年5月18日,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任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县教育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任用资格。
  (六)岗位培训
  由县人社局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经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保安职业资格证书。
  时间:2017年暑假期间
  地点:另行通知。
  (七)上岗时间:2017年5月23日。
  五、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需续聘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保安食宿自理。工资待遇为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后,县城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每人每月工资实发2300元。乡镇村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每人每月2023元(包含新农合、新农保),另外财政每年为其缴纳4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之前县财政已招聘保安不参加此次考试,自新招聘的保安上岗之日起享受同等待遇。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考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
  布尔津县教育局:0906-65100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1350(县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告
  附件:
  1.《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报名表
  2.《2017年布尔津县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职位表
  布尔津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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