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哈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及体检政审公告
2019新疆哈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及体检政审公告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哈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及体检政审公告
现将2019年哈密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及体检政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
1、面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代码含义:代码“1”和“2”表示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考生,其中代码“2”为调剂考生;代码为“3”表示因不服从调剂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等原因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考生(详见附件)。
二、政审
政审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前,请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从哈密市政府网(http://www.hami.gov.cn/)下载政审表,按要求进行政审,并将政审表在领取体检表时交哈密市教育局。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9年8月10日,请入闱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于8月10日上午9:30时携带两张1寸免冠照片,到市教育局教育服务大厅领取体检表,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体检表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地点:哈密市伊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人:库尔班主任,联系电话:6983268,13999682477。
(三)体检标准: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四)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当天请空腹前往。
咨询电话:0902—2254581
附件:
哈密市教育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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