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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疆做好青河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2020-05-13 13:31: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新疆做好青河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关于做好 2020年青河县(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0 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85 号)要求,现将青河县2020 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任教学科和学段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青河县户籍或持有青河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在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户籍是青河县的)。
 
  (三)驻青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在青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 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三)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青河县2020 年春季认定开网时间:5月11日—6月11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和信息系统每天开放时间为 8:00—24:00。
 
  四、青河县认定机构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 年5月11 日至 6 月11日
 
  2.申请人报名流程:
 
  ①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新增加本人打印签字并上传的《个人承诺书》
 
  照片)。
 
  ②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③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④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密码,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⑤请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⑥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来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6 月15 日—6 月19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青河县教育局人教办
 
  3、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学、心理学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要在青河县人民医院统一体检。在体检要求的时间内没能体检的人员不予认定其教师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将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在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所以,春季的教师资格认定只限制在不需要参加能力测试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任教学科和学段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再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二)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 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 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各县(市)认定机构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帮助考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要求。
 
  (四)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
 
  联系电话:8822827
 
  青河县教育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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