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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公安局招聘县自聘人员70人公告

发布:2021-09-03 09:10: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公安局招聘县自聘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2021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公安局招聘县自聘人员70人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温宿县公安局辅警招聘70名公安系统自聘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选拔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及温宿县公安局试用期满在职辅警。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温宿县公安局在职辅警可放宽至高中;

  3.年龄为30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任何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愿意长期从事公安事业,履行公安职责;

  5.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国语水平和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 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8月30日——2021年9月3日)

  1.凡有意应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在温宿县公安局主页通知通报栏或温宿零距离、“温宿好地方”APP、“山水温宿”APP下载《应聘报名表》《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招聘自聘人员政审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温宿零距离”或应用商店搜索“温宿好地方”APP、“山水温宿”APP。

  2.报名资料包含:应聘报名表、政审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在线验证报告(需在验证有效期内)、1张2寸纸质蓝底证件照。

  3.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温宿县公安局(温宿县新城街389号),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3日北京时间20时。

  按照防疫要求,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新疆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绿码,配合安检和防疫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体能测试

  时间:2021年9月4日-9月5日

  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由温宿县公安局负责通知并组织。报考人员按1︰2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人员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三)面试

  1.时间:2021年9月7日

  2.地点:温宿县公安局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体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时间:2021年9月9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温宿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复查)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不适合公安工作岗位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八)岗前培训

  新聘人员由公安局组织开展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自报到之日起薪。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温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997--4535099

  点击下载>>>1-3全部下载.xlsx

  1.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招聘自聘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自聘人员报名表

  3.2021年温宿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自聘人员政审表

  温宿县公安局

  温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szf.gov.cn/xwdt/bdyw/20210830/i717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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